欢迎访问榆林市档案馆!      今天是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榆林市档案馆法治建设2023年度工作对标报告
2024-01-02 09:05:50.0   来源:异原创   作者:榆林市档案馆  浏览174打印

2023年,市档案馆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体系结合《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实施方案》,紧紧围绕《中共榆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榆林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档案治理能力建设,依法治档理念和意识进一步增强,全档案事业发展法治环境更加优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工作机制 档案馆全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作要点,认真履行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开展党支部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并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和依法治理工作要求,将普法工作纳入全档案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和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重要内容。

建强普法队伍 榆林市档案馆每年在全市档案工作会议等重要场合强调档案普法工作,在市直部门和县区档案工作调研和考核中查看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组织档案法治工作骨干学习培训选优配强普法职能科室干部,强化档案普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立中心组集体学习和班子成员主持机关集体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档案法《档案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档案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依法做好档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每年定期对各种门类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做到“应归尽归”。同时,档案工作由专人负责,配备了兼职档案管理员。

保障普法经费 榆林市档案馆在部门预算业务经费中设立档案法治宣传活动经费,为多形式多渠道创新开展普法工作提供保障;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纪念6.9国际档案日系列活动,编印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海报和档案工作文件制作普法宣传文创产品,相关普法经费均得到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

(一)深入学习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以及与档案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规范。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在“榆林档案”微信公众号开设“法治宣传”专栏等形式,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4·5国家安全日”,开展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家谈主题宣传活动,把与档案工作密切相关的保守国家秘密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档案工作者用法治思维方式分析问题、化解难题。

(二)加强档案法规政策宣传教育

加强档案法规政策制度标准宣传教育,切实将档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切实转化为档案治理效能。

一是将学习宣贯档案法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全体班子成员专题学习《档案法》及相关解读文章,领导班子成员展开深入研讨,结合分管业务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有力推动了《档案法》入脑入心、落地见效。

二是将档案法的学习贯彻情况纳入市直机关档案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积极组织各级干部参加省局组织的岗位初任培训、局馆长培训及档案干部培训班,认真学习《档案法》相关内容,在职称评定时严格把关参审人员《档案法》学习情况,将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档案工作人员的基本功抓细抓好,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三是结合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文件精神,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加强门户网站法治专栏建设,推动政府公开公示工作,发布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在榆林市档案馆门户网站设立“政策法规”专栏以及“新修订档案法宣贯”专题,发布最新的法规政策性文件及解读材料。全年共计在榆林市档案馆门户网站发布21篇,其中财务公开2篇,规范性文件4篇,部门规章2篇,行业标准5篇,政策解读8篇;组织全市档案系统工作人员报名参加陕西省档案局举办的学习贯彻新修订《档案法》知识竞赛活动及学法用法考试;讨论通过档案业务制度53项,加快档案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档案治理效能。

四是贯彻落实“八五”普法任务,利用“6·9国际档案日”“9·5档案法颁布纪念日”“12·4宪法宣传日”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1.开展2023年“6·9”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一在档案馆门口开展现场咨询答疑,散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陕西省档案条例》等宣传单800多份;二是“榆林档案”微信公众号转发国家档案局办公室、中国知网2023年国际档案日主题活动“奋斗新征程  兰台谱新篇”知识点亮集卡活动,组织榆林12个县市区档案馆和榆林学院档案馆积极参与活动。

2.开展纪念《档案法》颁布36周年宣传活动。9月5日至7日三天,面向全市人民分别发送关于纪念《档案法》颁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批示及建立家庭档案及未成年人成长档案方面的宣传短信,共计10万条,广泛宣传档案知识,扩大档案工作影响力。

3.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榆小档”作为榆林档案事业代言人的角色,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微视频宣传片《榆小档和您聊聊宪法和档案法》《宪法和档案法究竟有什么关系》。目前,已通过陕西电视台官方新媒体客户端、“秦风档案”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榆林学习平台”等平台进行多次传播与扩散,开启了榆林档案宣传工作的新方式,树立了档案事业发展的新气象、新面貌。

三、融合服务普法

市档案馆在业务指导、专项督查、答复网络咨询、提供档案利用服务过程中,坚持同步开展档案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档案工作年度考核,将每一次考核视为一次档案普法,使被检查单位的干部职工对相关档案法律规范更加熟悉,进一步增强档案法治意识;全市档案系统建立异地查档跨馆服务机制,通过档案网站、有关媒体等向社会广泛宣传档案馆异地查档跨馆服务,进一步向公众普及档案法律知识,提高人们依法查档和利用档案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四、深化依法治理

法规制度不断完善  以业务制度修订为抓手提升治理水平。结合业务建设评价、国家示范数字档案馆创建以及工作实际需要,组织各科室重新修订馆业务工作制度53项,有效提升了馆业务工作与内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跨馆服务、异地查档”成为新常态。全市县级综合档案馆开放档案“跨馆服务 异地查档”工作机制协调有力,运转高效,深受群众欢迎;市馆还与省馆、北京海淀区、铜川档案馆达成民生档案跨馆服务利用“帮办代办”工作协议,与黄河流域9省60家地市级档案馆成立“黄河流域城市档案馆战略合作机制”,推进建立全省民生档案“跨馆出证”服务机制。通过榆林档案信息网链接了我馆互联网档案查询平台和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开设开放档案目录查询板块,进一步拓展档案资源共享覆盖面,推动区域档案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2023年,共接待查阅利用2300人次,利用档案资料14116100件,复印4512页,打印21219页,拍照3307张。接待办理跨馆查档39人次,其中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25人次,省域、市域跨馆查档14人次。

下一步,市档案馆将深入推进《档案法》《档案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提升档案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制定适合本地区本单位的档案工作管理制度规范,提升档案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部署,加大档案普法力度,加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 探索联合调研、进驻检查、协同执法等有效形式,加快改变档案法规实施中存在的宽松软局面,加快构建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以依法治理为关键、以信息化为依托的现代化档案治理体系。

 

 

榆林市档案馆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