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用档案激活文艺活动,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记录好、留存好榆林新时代奋斗历史,用文艺档案讲好榆林故事,展示民国以来特别是新时代榆林城市建设发展变化的历史瞬间,让老城市厚积流光的底蕴在新时代散发历久弥新的魅力。现举办“光影榆林·城市记忆”摄影征集大赛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主办单位
榆林市档案馆 榆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榆林市摄影家协会
三、参赛对象及作品内容
(一)参赛对象:年龄不限,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二)作品内容:主要展示民国以来特别是新时代榆林城市建设发展变化的历史瞬间,内容涉及榆林家喻户晓的地标性建筑和场景,每一幅照片都是岁月的沉淀、时代的缩影,以新旧两种视觉,将观众带进历史时空维度,感受榆林城建发展历程,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
四、大赛评委组成
大赛将邀请专业人员评审。
五、大赛奖项
摄影大赛将评选一等奖2幅(组)各奖5000元;二等奖4幅(组)各奖3000元;三等奖6幅(组)各奖2000元;优秀作品30幅(组)各奖600元;入展作品100幅(组)各奖200元,均颁发收藏证书。
六、作品要求
(一)参展作品可以是单幅或组照,作品黑白、彩色不限,拍摄器材不限,创作时间不限。
(二)作品须提供电子版,每幅不小于5M,在每张照片下重命名照片反映的具体内容,注明作品名称、作者、时间、地点、人物、反映事件等基本要素。如《×××》作者:××,××年××月××日,××(人物)在××(地点)××××(事件)。
(三)投稿作品应为JPEG格式,所提供作品须保留图片尺寸原大小和质量以及照片的原始信息(右键照片-属性-详细信息里可查阅)。
(四)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作品只可做裁切、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微调,不得做合成、元素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后期处理)。
(五)对参展作品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有权使用入选参展作品用于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及其他相关公益宣传活动,不再另付稿酬,所有参展作品均不退稿。
(六)作品评选期间,会根据需要通知部分参展者提供原片以供查验,未按规定提供者主办方将取消该作品参展资格。
(七)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主办单位对本次摄影展活动的参展作品拥有最终解释权。
(八)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不退稿,请自行保留原件,所有来搞,一律由榆林市档案馆作为照片档案珍藏保存。
七、投稿方式
本次摄影展采取网络征稿的形式,由作者自行通过指定邮箱予以报送;邮件名称请注明“摄影参赛作品+作者+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ylda-fg@163.com
办公电话:0912-3899590(传真)
联 系 人:渠丽凤 13402990822
刘 佳 18791265449
八、截稿时间
截止2023年4月30日。
九、展出地点及时间
展出地点:榆林市档案馆
展出时间:评选结果公示后,另行确定展览时间。
榆林市档案馆 榆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3年2月6日